2013年7月29日 星期一

家是非賣品──論華光社區議題

文/黃紹愷

「人類」有所極限,餓了要吃,睏了要睡,需要一個住處來遮風避雨,需要家人,需要朋友,需要愛與被愛。為了保護所愛的人事物,科技與社會體制不斷演進,於是我們能夠吃得更安心,睡得更安穩,住得更安全。

體制應該是服務人類的工具,就在它漸趨繁瑣而強大的同時,新的文明弊病卻也逐漸生長。好比說在華光社區所發生的事情。

一群違建戶在政府的地上住了幾十年,如今政府不但要把他們趕走,還要請他們賠償房屋的價值(在不屬於自己的土地上蓋起來的房產,視為一種「不當得利」)。有些住戶不願意,所以開始了這一連串抗爭。要求政府提供住處安置居民,並取消不當得的訴訟。

或許你會問,違建戶到底憑什麼要求安置?既然知道房子是違建,為什麼不早點搬走呢?違建戶的確是有責任,但請你千萬別忘了問另外一個問題:為什麼政府到現在才開始拆房子?

幾週前醒鳴社與一名曾經居住在華光社區的居民做了簡單的訪問。他從小就聽說政府要拆房子了,現在的他早已不是初出社會的成年人。換句話說,華光社區的拆遷根本是延宕了幾個世代的政策。

違建曾經是台灣經濟起飛時期,來自鄉村的工農階層進入大城市工作時的棲身之所,解決了當時人口暴增住屋不足的問題。今天的華光居民或許不是窮人,找新房子的錢也或許尚且能夠應付。然而政府放任居民在此落地生根,擺爛的結果是變相默許居住的正當性。如今拆遷在即所面臨的巨大反彈,政府自然也難逃責任,而安置拆遷戶便是一種負責任的方法,代表政府正視居民在此安居落腳的既有事實,也正視這一段違建的歷史,正視過去住房政策的失當。

在這個房價高漲的時代,找房子住的人買不起房子,買得起房子的人卻多半是為了投機獲利,於是沒人住的豪宅就這樣從城市綿延至山腳與河岸。每每行經那些總有一天也會長出高樓大廈的簡易綠地或停車場,我總是感到十分的不解,與其停車或養草皮,為何不蓋便宜的房子給人住呢?

2007年的華光社區曾是「台北華爾街」計畫的預定地,去年又提出了號稱「台北六本木」的開發計畫。無論是金融中心還是百貨商場,至今依舊八字沒有一撇,不確定有哪些廠商要進駐,更別說何時會開工了。假如華光社區被夷平後暫時整理成一座收費停車場,擺了兩三年以後新建的商圈才正式開工,你會不會覺得這對居民不太公平?趕他們走以後換來的卻是一座停車場?真有那麼缺停車位嗎?

許多人質疑:「土地是政府的,佔用就是佔用,何來的正當性可言?」

到底土地屬於「誰的」重要,還是土地「怎麼使用」比較重要呢?當都市文明爭相競逐錢滾錢的豪宅與商場,是時候該重新回想,一間遮風避雨的家屋所代表的意義。有權力決定空間的人,應該是真正在土地上生存著的人,而不只是一張白紙黑字的所有權狀。

遷離這個老家終究是華光居民必須付出的代價。我們不必一味的抗拒改變,然而過程中種種犧牲,也是我們絕對不能忘記的。


在廢墟和瓦礫堆中守了一夜。清晨的微光乍現,
他們手勾手靜待著怪手與警察。有些事情對對你
來說就是那麼的重要,你願意付出一切來捍衛,
即使打一架也在所不惜。(圖/黃紹愷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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